南昌6名干部履责不力被通报

13.06.2017  17:55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袁思东报道:记者11日获悉,南昌市纪委通报了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湾里区副区长高招彪被党内警告

        湾里区副区长高招彪、罗亭镇原纪委书记章涛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2014年2月至2016年4月,湾里区罗亭镇多次将违规购买香烟以及在外用餐等费用,以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印刷用品等发票报销。罗亭镇镇长彭达兵、镇党政办主任邓雪涛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2017年6月,湾里区纪委分别给予彭达兵党内警告处分、邓雪涛诫勉谈话处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市纪委给予湾里区副区长、罗亭镇原党委书记高招彪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湾里区纪委给予罗亭镇党委副书记、原纪委书记章涛诫勉谈话处理。

        ●南昌县八一乡副乡长肖茂福被问责

        南昌县八一乡副乡长肖茂福对挂点村党组织监督管理不严被问责。

        2016年10月19日,南江村党支部书记陈绍堂在接待南昌市第三医院专家开展妇科“两癌”筛查时,中午参与饮酒。当天是南昌县社会治理网格化驻点工作日,陈绍堂因中午饮酒,网格工作日活动未正常开展,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南昌县八一乡副乡长肖茂福作为南江村挂点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对挂点村党支部书记陈绍堂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其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期间饮酒,影响全县统一部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肖茂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市市政开发集团董事长王晓被问责

        市市政开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王晓、党委书记衷强及时任纪委书记李灿宇因维护党的纪律不力被问责。

        市市政开发集团对下属南昌市盛恒建筑构建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恒公司”)管理监督不到位,致使盛恒公司副总经理杨风清在负责盛恒公司地铁二号线8000环管片运输业务招标项目期间,利用招标项目,收受运输服务商的红包礼金30000元;利用职权,为其高中同学宗某谋取利益,插手单位招投标业务,违规插手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和运输服务业务招标等经营活动。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下属市市政开发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经市市政公用集团纪委研究,党委批准,给予市市政开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王晓、党委书记衷强、时任纪委书记李灿宇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