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厂长私设“傀儡账户”截留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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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举报信发到南昌青云谱检察院,虽然举报内容大多泛泛而谈,但是反贪部门敏锐捕捉到一个重要人物因财务问题受处分的线索。反贪干警由此开始秘密初查,通过对公司长达十年的海量资金流水中分析查证后,“傀儡账户”浮出水面,自此检方一举侦破了原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江联公司”)球罐分厂厂长、球罐安装分公司经理潘某、出纳梁某、会计肖某等5人共同贪污212万元的窝案。
经南昌青云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历法院一审、检方抗诉以及被告人上诉之后,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决,梁某、肖某、潘某等5人分别获刑。
一封举报信
2012年8月,南昌青云谱区检察院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反映江联公司领导在企业改制、企业经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涉嫌职务犯罪。虽然举报信内容大多泛泛而谈,但是信中明确提到时任江联公司球罐分厂厂长、球罐安装分公司经理潘某“出手大方、对外有投资”。最重要的是,潘某因球罐安装分公司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受到降职处分。
凭着职业敏感,南昌青云谱区检察院立刻召开了线索研判会,反贪部门对线索进行分析评估认为,江联公司2010年进行了改制,而球罐安装分公司是江联公司的重要部门,潘某因球罐安装分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而受到处分……这些信息背后很可能潜藏着不为人知的职务犯罪。
很快,检方得知潘某受到处分之后主动离职南下发展。紧接着分公司的出纳、会计、副厂长以及党支部书记等人工作都出现了重大变动。根据上述情况,青云谱区检察院决定成立专案组负责此案秘密初查。
一个关键账户
秘密初查,首先从调查公司的银行资金流水开始。反贪干警前往银行调取在潘某任职期内江联球罐安装分公司的银行流水,然而经过几个星期的账户流水调查,翻查了江联球罐安装分公司近十年的账目,干警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从一个公司运作的角度来看,资金往来看上去十分正常。
不过,在浩如烟海的账目表中,一笔转账还是引起了专案组负责人陈局长的注意,他发现那笔转账款项的时间和路径有点蹊跷,时间很短,路径奇怪。这时,专案组针对这个账户开始调查,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细致甄别,发现这个账户竟然是江联球罐安装分公司的“小金库”账户。
这个关键账户的发现撬开了案件的突破口,检方开始核查与此账户有资金往来的其他账户。很快,一系列“小金库”账户都浮出了水面,勾勒出一张蜘蛛网状的公司“账外账”。
7天完成立案到刑拘
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账外账”的循环资金高达数千万元。为此,专案组花费大量时间一笔笔地进行资金核对, 获取到相关人员财产状况及资金流向,并掌握了潘某用贪污款项进行购房和投资的关键事实。专案组认为,收网的时机已经到了。
擒贼先擒王。在该案中,潘某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其是主犯。专案组掌握到潘某从广东回到南昌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将其抓获,并立案。在审讯时,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潘某不得不低下头,开始坦白。而获取到潘某的关键口供后,案件的进展便势如破竹。检方通过展证据、给出路,打击涉案人员的侥幸心理,迅速突破了其他4人共同贪污的涉案事实。
2013年4月初,南昌青云谱区检察院仅用了7天的时间完成了潘某等5人从立案到刑拘的全部法定程序。
厂长勾结多人共同贪污212万
经审理查明,球罐分厂、球罐安装分公司是江联公司下属的非法人性质企业,球罐分厂主要承揽江联公司球罐产品的生产制造,而球罐安装分公司则承揽球罐产品的安装业务。
2003年至2012年间,潘某担任江联球罐分厂厂长、兼任球罐安装分公司经理。自2006年起,江联公司对外承接球罐产品业务,业主将工程款直接转入江联公司账户,江联公司将球罐安装项目分包给球罐安装分公司。时任球罐安装分公司经理潘某指使出纳梁芬开设个人账户,建立球罐安装分公司的“小金库”。
随着球罐安装分公司业务量增长,工程款数额日益庞大,潘小民指使梁某用公司十多个项目部经理(其本人对此均不知情)的身份证复印件开设十多个“傀儡账户”,存折、密码都是梁芬保管,形成供球罐安装分公司支配的账外资金。当江联公司把工程款打入项目经理的银行账户后,潘某指使出纳将一部分钱付给实际施工方,一部分则曲线转到“小金库”中。同时潘某指使出纳和会计购买假发票,做虚假支出进行平账。截留的款项则私自分配给出纳、会计、副厂长以及党支部书记4人,进行了“赤裸裸的贪污”。
自2006年至2010年,潘某等5人通过向江联公司虚报、多报工程量,截留剩余工程利润款,共同贪污了212万余元。其中潘某将70万元用于个人使用。
2014年,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一审中法院对涉案的副厂长及党支部书记作出了无罪判决。对此,检方立刻提起抗诉,随后被告人提起上诉。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潘某因贪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其余4人分别获刑5年。(王瑶 陈志刚 记者陈旻希)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