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一企业负责人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行政拘留

14.09.2016  02:12

      近日,南昌县环保局与公安局、小蓝企业服务中心密切配合,对南昌宝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办,公安部门对其生产负责人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5天。
      经查,南昌宝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从事血桨、血球蛋白粉、屠宰生猪、低温肉制品、屠宰肉鸡等项目的运营,仅有血浆和血球蛋白粉加工项目在运营,其余项目均已停产。该公司2009年在市环保局办理年产800吨血桨和2800吨血球蛋白粉、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加工2万吨低温肉制品、年屠宰加工3000万只肉鸡项目的环评手续,至今尚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2014年在市环保局办理年产2800吨血球蛋白粉、800吨血桨蛋白粉节能技改项目的环评手续,至今尚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针对该公司投产项目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及锅炉改造未完成等问题,南昌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停止违法生产,终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对该公司导热油炉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