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再次拘留两违法排污业主

21.12.2015  13:35

  目前,南昌公安局再次开治安拘留罚单,分别对违法排污业主朱天保、曹江伟处以行政拘留15日。
  今年初,朱天保、曹江伟分别租用莲塘镇莲塘村曾家自然村的民房从事豆制品的加工生产。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使用的燃煤手烧炉产生的烟尘直接外排,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引发村民的多次上访。据此,南昌县环保局依法查处了朱天保、曹江伟的豆制品加工作坊,并依据其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情况,将案卷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今年以来,南昌县环保局以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不断加大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到目前为止,共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5起,行政扣留业主3起,一起仍在追查业主,另一起因业主拆除设备走人未实施行政拘留;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7起;关停违法排污单位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