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家庭农场发展步入“快车道”

15.05.2014  18:25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以来,南昌县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培育和服务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职能作用,加强领导,创新理念,强化措施,全县家庭农场发展步入“快车道”。

  为加快发展培育家庭农场,南昌县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及登记注册暂行办法》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奖励办法》,开启了南昌县家庭农场从起步到快速发展的历程,全县自2013年4月25日登记的第一个家庭农场起,到2014年4月30日止,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共5802家。其中种植型家庭农场1725家,养殖型家庭农场3840家,综合型家庭农场179家,休闲型家庭农场58家,家庭农场涉及土地流转面积9.5万亩。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为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下一步,南昌县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服务,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新型农业主体的经营能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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