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08.07.2014  11:34

今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以公开、公正方式有效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所办6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全部被有关部门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

该院注重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启动程序,明确规定采取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两种方式。主动审查中,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巡监及谈话制度相结合,通过日常巡查看守所和与在押人员谈话等措施,发现不宜继续羁押的情况,及时启动既要必要性审查程序。在被动审查中,对看守所监管民警和在押人员大力宣传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在看守所设置检察官信箱,对来信反映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的案件,及时审查,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审查中,该院注重保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以妇女、未成年人、初犯等为重点审查对象,查看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每周该院驻所检察官都会和狱医沟通一次,及时掌握女性、未成年等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对因身体原因无社会危险性,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及时启动审查程序。如该院通过狱医沟通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简某怀孕不适宜关押,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法院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函,法院采纳该院意见后决定将简某暂予监外执行。

为保障工作高效有力,该院注重加强部门协调,实行监所、侦监、公诉、公安、法院等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对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在掌握在押人员各诉讼阶段的具体情况后,由上述部门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审查的正确和科学。如李某信用卡诈骗案,李某以家人代还清诈骗款,并取得对方当事人谅解为由申请取保候审。该院经征询公安、看守所等部门意见后,通过调取监控录像,与其谈话等方式,最终审查认为李某无羁押必要性,遂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其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