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昌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公布

03.06.2016  16:40

  今日凌晨,《2016年南昌市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公布。市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南昌市实施义务教育若干规定》,划定2016年我市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同时,我市继续在经开区、高新区和部分区属初中学校进行对口直升入学工作,试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此次公布的学区范围在2015年的基础上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小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南昌十八中、南昌二十中今年停止初中招生后,两所学校的原有学区范围调整到了就近的南昌一中教育集团总校、南昌一中教育集团八中校区以及南昌二十七中教育集团二十四中校区;部分城区新增了学校网点,学区范围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如经开区新增了南昌十中经开校区、红谷滩新区新增了碟子湖学校、高新区新增了南昌三中教育集团高新艾溪湖校区;对部分学区范围中涉及小区名称及对应的地址、门牌号、路段号码等情况进行了明确。

  记者了解到,今年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3月31日。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有三个选择:一是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二是安置房所在地;三是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入学。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城区各小学通知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公办学校分批次报到时间为:7月5日—7月7日,7月29日—7月31日,由家长携带该生,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前往学区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各城区学校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咨询接待地址:南昌市教育考试院(三眼井84号),联系电话:0791——86230809。(记者 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