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型零售企业在商场显著位置应公布投诉电话

09.08.2016  17:41

   向商务、物价、税务、市场监管投诉?电话一个都不能少

  规范南昌市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昨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开展零售供应商公平交易自查自纠,要求南昌各大型零售企业在商场显著位置公布商务、物价、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零售商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南昌市将对这一费用进行规范,要求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零售商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向供应商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零售商应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账,向供应商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南昌将禁止这些违规收费。

  我市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现阶段,南昌要求各大型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在商场显著位置公布商务、物价、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记者 万晓霞 吴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