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简称“南大”再引争议 网友:改来改去争啥?
04.07.2015 20:39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李运辉 报道:今年6月30日,南昌大学通过官网正式发布了《南昌大学章程》,章程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表述南昌大学简称“南大”,此消息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激烈讨论。对此,有媒体报道南京大学校方在7月2日下午15时回应,已向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表示了学校及广大师生对此事的严重关切。
通过查阅发现,南京大学于去年10月20日发布的经教育部核准的《南京大学章程》中也明确规定南京大学简称“南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方网站上,根据2014年10月2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7号(南京大学),《南京大学章程》获得教育部核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南京大学简称“南大”。
在南昌大学官方主页学校章程一栏中,该章程的正文前有这样的表述:“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试行)》(赣教法字[2012]10号)精神,经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2次会议评议,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教育厅核准发布《南昌大学章程》。”不过,记者查询发现,这份《南昌大学章程》目前尚未出现在教育部官网“最新文件”一栏的核准章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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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1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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