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奖励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

12.01.2016  00:10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南昌市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市、县(区)财政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及日间照料对象的资助和补助。按照日间照料机构规模大小和托养人数给予一次性机构建设补贴。其中小型日间照料机构一次性补助20万元;中型日间照料机构一次性补助30万元;大型日间照料机构一次性补助40万元。机构在建成且运营半年后,经验收合格,按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剩余50%在运营的第二年给予补助。

  按照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的户籍所在地,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对日间照料机构进行补贴。与此同时,对依托社会资源新开办的小型、中型和大型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根据其初期日间照料残疾人数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记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