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 南昌将压减八成学科类培训机构

17.11.2021  12:15

  11月16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南昌市印发《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科类机构压减攻坚”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要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为契机,督促学科类培训机构剥离学科类培训业务或停办注销;从严从速摸清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对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现问题的学科类机构坚决予以关停,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恢复招生。

  ■ 郑周贇、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左阳天/文

   压减数量

   八成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为非学科类或注销

  《实施方案》指出,南昌市将制定《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认定办法》,组建专业评审队伍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认定。进一步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类别,分类制定标准,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将现有培训机构名单通报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于12月15日前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并公示。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各县区建立日工作台账,记录每天督查机构情况,明确每个培训机构“营转非”的完成时限,力争在2021年12月底前实现100%的培训机构转为非营利性机构,80%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或注销。

   收费管理

   出台学科类培训机构指导价 预收费进专用账户

  11月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市场指导价,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出台《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将机构收费纳入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12月底前,未建立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暂停收费,学科类培训机构未办理“营转非”的停止教学行为。严禁超前超期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不得收取公示项目和标准外的其他费用。机构收费需开具正规税务票据。建立健全风险研判、预警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干预“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风险。

   加强监督

   网格化排查以“家政服务”等名义进行隐形变异培训

  《实施方案》指出,南昌市将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无证办学、未经审批一证多址办学,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以及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培训等行为。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管理功能,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全面巡查、认真辨别、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问题台账,凡整改到位的实行销号管理。未履行巡查上报职责或隐瞒不报的,由属地纪检监察部门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从严治教

   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由公安部门核验教学人员身份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参股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落实学校教育和管理责任,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倒查所在学校责任。实行“黑窝点”办学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同步查处,由公安部门现场核验教学人员身份信息,教育行政部门核验是否为在职教师,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强化督查

   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

  即日起至12月10日为县区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区要严格对照国家、省、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内容、重点和要求,对本地区“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依法依规查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的7种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

  市级抽查阶段与县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同步,采取各县区交叉检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督查组持续开展专项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在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逐地区开列问题清单,下发督办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

  南昌市专门设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举报平台(网址http://edu.nc.gov.cn)和举报电话(0791-83950902),专门受理市民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