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对“为官不为”问责

04.09.2014  10:02

    记者从2日召开的南昌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清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将主要解决长期以来群众特别是企业反映强烈的投资环境和作风效能等11个方面的问题,采取力度空前的问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期限为:9月至12月。

    据悉,此次整治范围对象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重点整治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慵懒无为、纪律松弛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采用的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和辞退。

    南昌市规定,问责情况将纳入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励及单位编制管理中。发现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网购、炒股或打牌娱乐等违规情况1人次,经本级编委批准核减单位编制1名;一年内发现上述违规情况2人次及以上的,当事人为一般工作人员的核减单位内设领导职数1名,当事人为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核减单位领导班子职数1名。

    据了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袁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