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禁止隐私场所装摄像头

14.06.2016  05:14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张雁报道:12日,记者从南昌市法制办获悉,南昌市将《南昌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南昌拟规定在十二大区域重要出入口、主要通道或者要害部位,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据悉,南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视频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应当设置明显标识。此外,将禁止在集体宿舍、旅馆客房、浴室、更衣室、卫生间内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