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逐步取消商家门前公共泊位优先使用权

26.11.2014  10:01

    “不仅是抚河中路‘独一处’存在这个问题,南昌市还有不少商家霸占了公共泊位!”11月20日,本报报道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旗下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管中心(以下简称停管中心)在管理占道停车泊位上的一些问题后,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反映自己的遭遇。令人欣喜的是,停管中心已经认识到与商家合作带来的弊病,将逐步取消这种合作方式。

    11月25日,停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停管中心接管临时占道泊位收费管理工作之初,由于市区尤其是老城区泊位情况较为复杂,为减少商家对规范管理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抵触情绪,减少冲突,停管中心采取与商家合作,在保证公共泊位使用权的基础上,给予商家优先使用权的过渡管理方式。随着时间推移,此种管理方式所存在的弊端也渐渐浮现,主要体现在部分商家为追求自身利益,罔顾协议,私自拒绝社会车辆停泊,极大地妨害了停管中心机动车停泊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据悉,停管中心与大部分商家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间到2014年底为止,少部分协议有效时间持续到2015年年中。“我们决定逐步取消商家的泊位优先使用权,以寻求其他更好的管理方式来改善机动车停泊环境。”这位负责人称。

    对于丁公路建设银行门前泊位未经审批就收费一事,停管中心表示,为确保城区所有机动车临时占道泊位审批手续齐全,将对停管中心所管辖的所有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核查。

    此外,停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作为国有企业,也是市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市政府将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收费作为优质资产注入市政公用集团,有利于做大融资平台的容量,提升融资能力,为政府做更多的民生工程提供融资保障。据悉,市政集团一直在积极选址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方案已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江西日报 记者蔡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