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建设将“全程留痕”

24.10.2016  17:39

  为有效遏制工程建设行为中的腐败问题,南昌市日前出台《关于实行工程建设行为全程留痕制度的暂行规定》。其中,对使用财政性及国有或集体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中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标、施工、验收、资金拨付、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决策、审批、实施和监管过程中的相关行为,实行全程留痕管理。

  为保证制度能够有效执行落地,南昌市委在明确职能部门职责的同时,规定了严厉的问责措施。《暂行规定》要求,发现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所在纪检监察机构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属于本级管理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管理的人员,及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不落实全程痕迹制度、不完善保存相关资料和不按照要求及时记录和报告相关情况,而本单位出现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的项目决策、审批、实施和监管等部门,将对其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分管领导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记者 胡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