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一男子帮朋友索债非法拘禁他人 获刑6个月

06.03.2014  14:40

  朋友称有人欠了钱一直不还,男子遂帮朋友一同前去索债,为顺利要到欠款,男子伙同朋友将借债人非法拘禁。3月5日,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2013年6月11日上午11时许,以帮钟某(已判决)索债为由,王某伙同钟某等4人驾驶轿车来至被害人侯某所居住的房屋门前,使用拖拽的方式强行将侯某押上车。4人将侯某带到一拆迁工地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2小时。经鉴定,侯某的伤情等级为轻微伤丙级。

  2013年12月26日,公安人员在南昌市西湖区将王某抓获。(司荣、记者朱超)

  (中新网江西新闻3月6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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