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三个强化”严把用地预审关

16.04.2014  20:18

南昌市资源局认真执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用地预审工作,严把用地预审关。

强化现场踏勘和论证。严格规划管控,除线性工程和城市建设(不含工业园区)用地外,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特别是不占水田。占用耕地100 亩或水田50 亩以上的项目,由市局在用地预审前组织实地踏勘和论证,提出修改优化建议,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防止为降低投资成本等而占用大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强化用地预审内容审查。组织规划、耕保、利用等8个处室进行并联审查,进行规划、产业供地政策、耕地占补平衡初步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及费用和矿山复垦资金、信访问题、违法用地、地类、面积、权属、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审查。

强化预审项目用地规模审查。在执行《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南昌实际,适当调高了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等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