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昨日挂牌成立

07.08.2015  11:20

明年1月开始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

  昨日,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明年1月起,我市将正式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我市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产、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登记等。按属地管理原则,除四县外,南昌市土地登记由市国土局负责,房产登记由市房管局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由市农业局负责,林权登记由市林业局负责。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以此解决各部门的信息孤岛、机构重叠等问题,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将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市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县区及本级管理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建设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

  虽说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已经挂牌成立了,但在工作职能和数据资料整合尚未完成、还不具备立即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在过渡期间,仍由国土、房管、农业、林业等部门继续履行原来各自负责的业务登记和指导职责,按照原来的程序正常开展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明年1月起,我市将正式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我市将坚持“不变不换”和“便民利民”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已经依法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在新的证书颁布前申请登记的,继续发放旧版证书;新的证书颁布后申请登记的,发放新版证书,原来各部门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徐侃 记者 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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