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28.06.2016  11:24

  6月27日,南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宋 铀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 命:

  张 薇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谭 灵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毛 玲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 玲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彦彬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梁 德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了解到,宋铀,1965年7月生,江西金溪人,1987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宋铀历任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室主任、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南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红谷滩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2014年5月,宋铀任红谷滩新区工委书记。2016年5月, 宋铀调任南昌市政府党组成员。

  在宋铀调任南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后,据相关官方网站显示,6月18日上午,宋铀带队现场察看南昌市新建区新丰新城项目;6月4日上午,市政府党组成员宋铀一行来到南昌地铁2、3号线施工现场,实地调研南昌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并座谈。5月14日,宋铀则是首次以南昌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出席南昌万寿宫商城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统一搬家仪式。(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