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体育局一干部自制枪支被公诉

10.07.2015  10:05

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聂某供述,自己家中有一把枪,是出自于南昌市体育局一干部梅某手中。警方掌握这一情况后,将梅某抓获,梅某交代,枪支是自己自制的。7月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经开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将梅某提起公诉。

去年10月24日晚,警方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据犯罪嫌疑人聂某(另案处理)供述,他家中有一把自制猎枪,该猎枪是经常在其手上购买毒品的梅某交给自己防身的。

在聂某配合下,警方将梅某抓获。梅某交代,枪支是自己制造的。接着,民警在聂某的住处查获一把类双管自制猎枪和三枚自制猎枪子弹。经公安机关鉴定中心鉴定,该枪支、弹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猎枪弹,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枪支、弹药的定义。(李超娣、记者谌恒)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