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15.12.2020  19:11

  本报南昌讯(记者钟端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以来,南昌市全面落实政府办医投入责任,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固化政府投入责任,细化财政投入项目,与改革前相比,财政投入增幅超过50%,财政投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超过20%,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不断巩固。

  创新建立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机制。按照政策规定,南昌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5%,由财政补偿15%。此外,南昌市各医院年度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实际发生额不作为直接分配决算依据,以避免医院通过增加药品收入获得更多的财政补助。

  创新建立政府购买聘用人员岗位机制。在保障城市公立医院在编人员财政差额拨款的基础上,由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对各医院聘用人员予以补助,减轻医院人员经费压力,推动城市公立医院实现同工同酬。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后,该市年度购买聘用人员岗位资金达到7000万元,并建立了逐年增长机制。

  此外,该市全面树立“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大力支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城市公立医院基础设施财政投入,巩固城市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对城市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给予兜底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城市公立医院人才培养引进专项经费500万元,对于城市公立医院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发生的费用按照不同层次给予不同比例的补助;全市规划三年建设1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每个临床重点专科投入300万元,合计投入约4500万元;对于城市公立医院2019年以前的债务,由政府全额贴息,并建立了多渠道化解机制。目前,南昌市第一医院九龙湖新院项目约15亿元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解决;市财政每年拨付资金超过200万元,对于城市公立医院承担的专项公共卫生任务给予补助,用于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援、救灾、对口支援、援外等公益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