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30.04.2016  10:36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

  4月28日,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南昌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据悉,南昌市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学籍信息数据要共享

  《办法》提出,学生学籍信息数据要与招生考试部门共享,为招考部门建立考籍提供便利。

  另外,南昌各小学应及时为一年级新生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学籍管理系统申请学籍号。中小学其他年级无学籍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填写《提交中央查重的在校生学籍注册信息模版》并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查重无问题的,由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其录入基本信息,完成学籍补建。

  南昌初、高中学校新生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依照中招录取数据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学生学籍。南昌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新生应按时前往教育部门指定的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须在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凡未经市(县、区)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正常录取手续的学生,不得录入学籍档案。

  南昌义务教育阶段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高中阶段严禁为跨区域或本地其他学校学生空挂学籍,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班级人数按照国家、省要求执行,原则上小学班级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和高中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

  《办法》规定,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管理系统每年和公安部信息进行一次比对,经过与公安部系统比对后身份证信息无问题,且无在办的跨省转学(就学)业务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以G+身份证号的19位全国正式学籍号。此外,南昌市还将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籍随人走,入学1个月内建成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外,其他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按照有关规定,南昌各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信息证明材料、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享受资助信息等。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在学籍变动管理方面,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符合条件转学的,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手续。转入手续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于每学期开学前后两周内(半个月)统一办理,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南昌市转至外地的可随到随办。普通中小学校不允许留级。普通高中学生因本人或监护人户籍迁移、监护人工作地发生变更,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可申请转学。

  据悉,南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学习期间,除因出境定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因病休学两年仍不能坚持继续在校学习的(须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可办理退学。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核办。学校应及时为升学学生更新学籍管理系统中的照片信息。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记者万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