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土资源积极服务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
近日,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连续第二次被南昌市委、市政府授予“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市直服务项目突出贡献奖”一等奖荣誉称号,全市仅3个市直单位获此殊荣。
2013年,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的工作主线,依法依规履职,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为南昌实现打造核心增长极作出了突出贡献。
积极修编调整规划布局
该局紧密围绕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先后启动了九龙湖新城、小微企业工业园、南昌航空工业园、昌九一体化、临空经济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结构,切实做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保障工作,保障各类重大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及时落地。同时,积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实现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切实强化用地保障能力
该局报请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南昌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计划指标管理的“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治理”机制,使有限的计划指标发挥最大效益。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计划指标;据统计,2012年以来,上级共安排该市计划指标9.48万亩,其中省下达计划指标4.73万亩,争取使用国家、省级重点项目预留计划指标4.75万亩,直接下达和争取计划指标数均位列全省第一。加快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该局建立快速审查通道,按照“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做好”的要求,全面实行了网上远程报批和内部网上联审。2012-2013年,该市用地报批总量及获批总量均为历年来最多,累计上报建设用地总规模14.84万亩,重点保障了该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先导区、九龙湖新城、航空工业城、小微工业园、小蓝汽车城、北车集团和欧菲光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
着力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该局2013年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洪府发〔2013〕37号),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行为,实行土地出让“三个不挂钩和三个严禁”原则,“三个不挂钩”即指居住用地不得与招商引资项目挂钩,工业用地出让不得与配套居住、商住用地挂钩,以商业、科研研发等用途供应的2.5产业用地坚持不与居住用地挂钩;“三个严禁”是居住用地出让时一律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排他性的准入条件;商业及商住综合用地原则上不得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性、排他性准入条件;严禁在“退二进三”过程中以补交出让金、协议出让方式将原有工业用地改变用途进行商品住宅开发,规划用途主要为居住用地,必须纳入政府储备计划,经收储后在土地一级市场重新公开出让。《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全市土地市场的大发展。2013年度,市本级土地出让用地175宗、出让总面积1.66万亩、土地出让价款总额213.24亿元,分别为2012年的177%,192%、157%。
积极推进大收储大融资
该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大收储、大征收、大融资”。该局对全市快速路网周边用地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将路网周边规划用地仅1.5万亩全部纳入收储范畴,计划分三年实施;积极配合轨道交通建设,已收储土地2.4万,2014年计划收储土地8000亩,有力促进全市地铁建设;加大融资力度,2012年以来,建立了以国开行、工商银行为主导,其他银行为辅助的融资贷款体系,融资规模和新增贷款均突破历年总量,其中获得国开行2012-2014年整体授信200亿贷款。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该局还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和2013年连续2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的意见》,给予南昌包括支持先行先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储备和建设用地审批等7个大方面、19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拓展该市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提高用地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