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法制办上半年工作进展顺利

14.07.2015  13:13
2015年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和法制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发挥了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出台了《南昌市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拟定了今年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安排,组织学习了《宪法》和修订后的《立法法》。就全市各县区政府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研,形成了调研文章。二是政府立法项目审查过半。全年需审查5件法规和2件政府规章项目,上半年已审查完毕《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等2件法规项目和《南昌市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南昌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重要行政管理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项目。所有立法项目均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提高了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市政府部门负责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部署和清查。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5月份,从9个县区、34个部门随机抽取2014年度281宗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逐一反馈评查结果,择优奖励,并通报结果。对评为不合格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意见反馈,对其中问题比较严重的,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向案卷提供单位发函限期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规章《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完善制度。先后出台了《南昌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办法》,聘请了30名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建立了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纠必正的原则审查,做到一件一登记、季度公布目录。上半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四是行政复议职能充分发挥。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2件,受理191件,其中审结98件,维持41件,撤销1件,责令履行1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3件,调解8件,终止43件,未审结93件。在审结的98个案件中,纠错率占结案总数的11.1%。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2件,胜诉1件,原告撤诉2件未审结9件。工作中,秉公、独立办案,灵活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办案与指导相结合,对撤销、变更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和责令履行的案件,实行裁前告知制度,事先告知被申请人决定的内容,帮助被申请人正确认识问题,纠正错误,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做好了行政调解工作,一季度共调解案件10546件,其中行政争议997件,民事纠纷案9577件,主要类别集中在治安纠纷、消费纠纷和民事纠纷等方面,调解成功的案例共有10360件,调解成功率达98.23%,涉案当事人19730人,涉及金额701.61万元。五是法律服务主动作为。上半年,共审查文件、协议、合同124件次,对51个政府部门的3383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南昌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