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15.01.2014  16:40

 

 

 

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洪才字〔2013〕4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各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委对人才工作的要求,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观念,推动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洪办发[2013]3号)的要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现在开始,组织开展第二届“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核心增长极”这一主题,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第二届“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评选表彰活动,把那些实干、实在、实绩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给予重奖,以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我市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使我市成为人才聚集的理想之地,为汇聚天下英才、构筑人才高地、推动打造核心增长极创造有利条件。

   二、评选对象范围

在我市工作或为我市服务,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其中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应不少于全部推荐人才数的50%。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已被评为“省或市突出贡献人才”的,不列入此次评选推荐范围。评选表彰总人数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近三年内在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经营管理及其他岗位上工作并有突出成就和贡献。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成果或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属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业绩得到社会公认,为南昌市赢得重大荣誉者。

  2、精通现代企业管理,具有战略意识、发展眼光,以及敏锐的市场意识,注重企业自主创新和人才团队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企业有较大的规模和发展潜力,创造国内外知名品牌,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并在业内有较大影响,近三年利税总额在南昌市位列前十位的企业家。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并作出重要贡献,具有同行业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以及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获得国际国内岗位技能竞赛大奖,技能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具有农村实用技能专长,所拥有的技术市场开发前景广阔并已进行产业化生产,在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业生产中,引领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取得显著成绩,在推动农业新技术转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5、社会工作能力得到机构及社会认可,专业服务素质好,在行业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并在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矫治帮教、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推荐方式及推荐名额分配

  按照条块结合、归口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负责本地申报人选的推荐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文化系统、市委农工部负责市直农口部门及涉农单位、市人社局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市工信委负责民营经济组织、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市科技局负责市属科研院所、市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其他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全市共推荐50名人选,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推荐评选步骤和程序

  1、宣传发动。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推荐评选工作,并通过市属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

2、推荐申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好本地、本行业(系统)的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014年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委人才办。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主要贡献及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推荐表》和附件等证明材料应合并装订报送10份,电子文档报送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资格审查。由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所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提交专家评审组。

4、专家评审。由评选工作办公室聘请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进行评选,按1:2提出考察人选。

5、考察公示。由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考察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示后,在市属主流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6、总结表彰。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第二届“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评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为市委人才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评选表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坚持原则,注重程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第二届“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的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真正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把评选推荐活动与推动打造核心增长极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宣传科学人才观贯穿推荐评选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作出的突出贡献,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4、保障到位,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给予推荐评选工作一定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市评选表彰工作所需经费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传真):8388570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第二届“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 第二届“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30日 

 

6月29日停电公告
  6月29日6:00--10:00110kV广南中国南昌
6月27日停电公告
  5:00--12:00110kV青山湖变洪都中中国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