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经开区:探索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30.03.2016  17:57

近日,江西省南昌经开区检察院积极探索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该院坚持书面审查与实际补查并重,从审查卷宗转变为证据复核,从先看事实后审查证据转变为先审查判断证据,切实做到用证据认定事实。要求承办检察官跳出书面材料,加大对卷宗关键证据材料的调查核实力度,最大限度地发现并排除案件存在的问题。

  该院强化出庭公诉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一方面,转变质证方法,重点阐述、论证每个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全案证据体系的 完整性;另一方面,转变辩论方法,从立足驳倒辩护人转变为说服合议庭,通过充分辩论,让合议庭接受、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和主张。

  同时,该院还积极转变内部工作机制。审查逮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侦查监督处与公诉处互派人员互相参与案件讨论,共同把关,引导侦查机关取证; 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实现公诉部门和侦监部门案件资源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缩短办案时间。并积极转变案件处理方式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符合简易程序审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集中出庭并简化讯问程序和证据出示程序,将更多的人员、精力用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出庭上,确保该类案件诉得出、判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