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经开区清理闲置用地成效显著

12.12.2014  18:18

今年以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切实贯彻省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要求,在辖区内积极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1月至11月,共有效盘活闲置建设用地约1200亩,有力促进了辖区内土地产出效益的提高,为促进全区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城融合、完善园区服务配套功能提供了强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遵循“四项原则、六个步骤”依规处置

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该区遵循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分门别类、尊重历史”等四项原则,严格执行了“六个步骤”,从而切实保障了企业知情权,做到了依法依规处置:一是分析资料,借鉴经验;二是完善档案,深入核实;三是沟通协调,听取意见;四是分门别类,拟订处置方案;五是请法律顾问审核处置方案;六是下发通知,进入处置程序。

坚持因“”制宜、“一地一策”灵活处置

在摸清全区闲置用地情况的基础上,该区根据每宗土地造成闲置的原因,因“”制宜地为每一宗闲置用地“量身定制”了切实可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工的,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协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符合延期开工建设的,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对由于规划调整,导致不能正常开工建设的企业,进行土地置换;对由于政府原因,如基础设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企业不能正常开工建设的,尽快完善配套建设,配合企业尽快建设;对对抵押查封的土地,及时与法院沟通协商,对收储成本较低且后续利用效益较高的土地,提前介入法院的处置。

      强化“四个管理”结合建立预防长效机制

为从源头上杜绝新的闲置用地的发生,该区从四个方面积极加强土地管理,建立闲置用地预防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三化一图”管理。对项目实行即“深化项目的建设内容,量化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硬化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单位申请用地需要提供平面布置图。二是实行“双控”管理。项目用地不但要受进区协议约束,还要受到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中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税收、违约责任等内容,保留政府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分割的权利。三是实行“弹性”管理。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工业用地出让周期可以在20年至50年间进行选择,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又可避免因产业升级、市场变化而造成土地闲置。四是实行“限制抵押”管理。该区对新供应的用地抵押期限原则上控制在1年;对一年内未动工的用地,原则上不得办理抵押登记或续贷手续;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不得办理转让、出租和抵押登记手续;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且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期满后,不得办理续押手续等措施。不仅极大限制了企业“囤地”行为,也大大降低了政府收回处置闲置土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