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经适房上市和回购政策开始实施

16.03.2017  11:02

      随着南昌市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经适房)陆续达到并超过5年上市期限,为规范南昌市经适房上市和回购管理,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市政府于2016年10月出台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以下简称《操作流程》)。记者了解到,该政策即日起全面实施。

  经适房上市和回购政策即日起实施

  目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经完成对各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的政策培训工作、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修改调试工作、配合完成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信息系统的对接调试工作及经适房上市试点办理工作等前“三步”工作。即日起,开始全面实施经适房上市和回购,并实行常态化办理。

  据悉,经适房主要是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经适房政策包含实物配售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其中,2007年到2012年间南昌市建设并配售经适房实物房源12000余套,这也是南昌市经适房上市和回购政策所涉及的对象范畴。

  经适房有两种处置方式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经适房上市是指经适房购房人向政府缴纳相关价款后将经济适用住房由有限产权转为完全产权的行为,不包括经适房转为完全产权后作为存量房交易的行为。

  符合条件的经适房家庭可以选择上市的方式来取得房屋完全产权,也可以选择回购的方式来退出所购经适房,这两种方式均可以退出住房保障序列。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房办万主任告诉记者,经适房作为保障性住房,购房人需要受到取得其他房产和购车等很多政策性限制,购房人选择上市后,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其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原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功能即行消失,其管理、权属登记、交易等均按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原经适房则由保障性住房变为“私房”,购房人也不再受到相应限制。另外,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和回购后,原经适房住房申请人不得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特殊原因转让可由政府回购

  另外,经适房购房人在将其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前,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进行回购。

  上市

  经适房上市必备条件:

  1、取得经适房所有权证;

  2、购得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3、申请人已缴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相关税费、银行按揭贷款本息;

  4、申请人及其他共同所有权人同意上市;

  5、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上市的情形。

  应缴纳价款和相关契税:

  1、若购房人住房和经济条件未超出申请上市时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按(注明价格-购房价)×60%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

  2、若购房人住房和经济条件超出申请上市时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按(注明价格-购房价)×100%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其中,注明价格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上注明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购买价格;

  3、购房人需依法缴纳房屋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税率按照申报纳税时国家房屋契税相关政策执行。

  经适房上市办理流程:

  1、购房人提出申请;

  2、购房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审核(需要核查购房人住房情况和经济条件,以区分缴纳价款标准);

  3、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4、购房人按规定补缴相应价款和契税;

  5、市住房保障部门核验;

  6、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根据以上办理流程,首先由民政部门在60天内出具核查报告,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14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然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6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最后市不动产部门15个工作日内发证。

  回购

  经适房回购必备条件:

  1、申请人已缴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相关税费、银行按揭贷款本息;

  2、申请人及其他共同所有权人同意回购;

  3、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购的情形。

  回购价款:

  1、按照原销售价格(以购房发票为准)加城镇居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价款。

  2、计息时间从购房发票时间起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回购核准时间止,计息利率按照市住房保障部门回购核准通过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基准利率计算。

  3、因购房产生的税费(包括契税、房屋维修资金及产权办证费用等)、因购房或房屋抵押产生的债权本息、购房后产生的房屋装饰装修费用、购房后到退房前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服务等服务性收费以及其他应由购房家庭自行承担。

  经适房回购办理流程:

  1、购房人提出申请;

  2、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审核;

  3、购房人腾退住房;

  4、市住房保障部门核验;

  5、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注销;

  6、市财政部门支付回购价款。

  根据以上办理流程,申请人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14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再由购房人5个工作日内腾退住房,市住房保障部门6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市不动产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注销,市财政30天内退款。

(来源:南昌晚报 魏然 记者 聂俊鹏 魏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