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26.12.2019  12:13

        本报南昌讯 (记者范志刚)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12月25日,省政府根据批复发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撤销湾里区,设立红谷滩区。

        据了解,此次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撤销南昌市湾里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南昌市新建区;二是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将南昌市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划归红谷滩区管辖,以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的行政区域作为红谷滩区的行政区域,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驻沙井街道绿茵路669号。

        调整后,南昌市辖6个区、3个县,中心城区由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构成。据介绍,此次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将有利于优化南昌城市空间布局、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功能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提高南昌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助推大南昌都市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