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

20.08.2019  18:03

        本报南昌讯 (记者陈璋)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南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不充分、供给相对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日前,该市印发《南昌市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根据方案,从今年8月起,在西湖区(省级试点)、东湖区、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率先启动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示范试点工作;至2020年9月底,每个试点县区力争完成3个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建设,要求涵盖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模式;非试点县区至少完成新建或改建一个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

        方案表示,要依托现有托幼机构延伸婴幼儿照护服务职能。发挥托幼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优势,加大托幼资源统筹力度,积极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在条件允许的幼儿园内,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职能,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的提升。对新开设的托幼机构鼓励配套落实托幼班的建设要求,满足举办托幼班的用房需求,通过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托幼班的资源供给。

        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居住人群密集区域和商务楼宇周边,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婴幼儿照护服务企业,通过直营或加盟方式落户南昌,为家长提供集专业教育知识、品牌运营管理一体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商务楼宇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单位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照护问题。鼓励商务楼宇内的多家单位,采用多种方式联合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商务楼宇内职工适龄子女的照护需求。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周边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拓展社区服务职能,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结合南昌市“1+5+X”邻里中心建设,挖掘社区空余场地资源,按照社区适龄人口数,合理规划和布局,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场所及亲子活动设施,委托符合条件的托幼机构承接公益性婴幼儿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