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一轮户籍改革: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区分

09.01.2014  13:15

南昌启动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区分

    新华网江西频道1月9日电(戴艳)本网从8日南昌市政府召开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南昌市将启动新一轮大力度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施意见》将于今年4月1日起全面实行。

     推行\"一元化\"登记 实行差别化落户

    为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南昌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2014年6月底前,南昌市将力争完成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条件比较成熟的区域户口“一元化”登记工作。

    据介绍,解决已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让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本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南昌市力争到2018年实现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350万,城镇化率提升至72%,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本着自愿原则,南昌市允许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在南昌市建制镇办理户口落户。南昌市籍农业人口也可以就近转为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再受年龄限制,允许在南昌市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落户。允许外来投资兴业人员落户。

    同时,凡是来南昌务工、经商、居住生活人员办理《居住证》满两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将常住户口迁入。农民转户后其就业、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及时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放宽购房落户政策 拓宽人才落户渠道

    南昌市继续放宽购房落户政策。凡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均可将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和父母户口迁入南昌市城区落户。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均可通过先落户后就业的方法办理落户手续;凡获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这也资格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南昌市工作满一年并交纳社会保险,允许其本人和直系亲属来南昌市落户;凡属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和利税大户急需的紧缺人才,允许本人和直系亲属来南昌市落户。

    对获得市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及其它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允许其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

     保障转户农民利益 暂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据介绍,转户农民继续享有农村宅基地、农房的使用权和受益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意愿,对已建的宅基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转户农民在3年内,按农业户籍享受原有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过渡期满后,执行城镇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已参加新农保的转户农民,在城镇就业的,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继续在原农村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年医疗保障,期满后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转户农民的子女,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待遇。

    对办理居住证的南昌市暂住人口,在居住地享有公平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子女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权益;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小额贷款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