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三板”企业可享上市企业扶持政策

24.12.2013  16:43

12月23日,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了解到,南昌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等系列措施,提出“新三板”企业享受上市企业同等扶持奖励政策,力争2014年第一批发行5户优质企业区域集优票据。

今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四地试点的基础上,将“新三板”扩大至全国。南昌市及时出台政策,明确“新三板”企业享受上市企业同等扶持奖励政策,南昌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也优先安排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目前,南昌市已组织遴选了40余户“新三板”备选企业,3户企业已完成证监部门预受理程序。

与此同时,南昌市今年专门出台《南昌市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暂不具备进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的中小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挂牌交易进行直接融资,通过对南昌市企业拟挂牌股份制改造、进入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实现直接融资进行全过程的扶持奖励。该奖励政策的出台,不仅填补了南昌在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方面的政策空白,还将加快该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高成长型企业发展。

此外,南昌市今年11月商定了市县两级财政共担的风险缓释基金筹集方案,选定了联创电子等5户优质企业,区域集优票据发行进入材料准备阶段,力争2014年第一批发行。同时,南昌市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对成功发行区域集优票据的企业,可一次性最高奖励300万元。鼓励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运用企业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对直接融资金额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目前,南昌市工业控股集团、南昌市旅游集团等市级产业投融资平台和南昌市级城建投融资平台正在积极对接,全力为南昌市建设发展争取更多资金。(记者余红举实习生周小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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