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余两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长江委审查

24.02.2014  11:39

会议现场

水利部水资源司陈明副司长讲话

长江委陈晓军副主任讲话

省水利厅孙晓山厅长讲话

省水利厅朱来友副厅长讲话

 

      2月20日至21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江西省水利厅,分别在新余、南昌组织召开两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长江委副主任陈晓军,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副厅长、省鄱建办主任朱来友,新余市市长丛文景、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威,南昌市委常委周关和副市长朱志群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成立了陈晓军副主任任组长,长江委刘振胜副总工和省水利厅张文捷总工任副组长,特邀专家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对新余市仙女湖、袁河生态新城和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景观工程、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和象湖、抚河清淤截污工程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汇报,经过充分研究讨论,一致同意两市《实施方案》通过审查。

      根据《实施方案》,南昌市将通过实施赣抚尾闾水系整治“三横四纵”连通工程,全面活化河湖水系,改善河湖健康,构建符合南昌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水生态总体布局,实现“水净湖清家园美,河湖环绕润豫章”的总体目标,为推进昌九一体化,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实现“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提供有力支撑;新余市将着力打造“一湖清水、两江四岸、十河绿廊、多点镶嵌”的水生态格局,形成“山更青、水更秀、景更美、人水更和谐”的水生态系统,最终实现新余市水生态的制度文明、行为文明、环境文明及认知文明的总体目标。

      与会专家、领导和代表一致认为,南昌、新余两市《实施方案》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符合水利部和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两市水系格局各具特色,具有良好的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基础,两市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对于长江流域乃至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

      下阶段,南昌、新余两市将按照本次审查提出的修改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尽快上报批复,并将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强化政府主导和部门协作,全面推进试点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全省和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强对两市试点工作的支持,及时推广成果、经验,以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为引领,在全省范围全方位、多层面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建设美丽江西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