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棚改让承租户也“居者有其屋”

15.01.2014  09:22

文/邹文斌 记者金路遥

   在十字街棚改宣讲组里,身为青云谱区房管局副局长的刘志雄还有另一个身份:十字街棚改第九宣讲组公房三组组长。

   1月14日,刘志雄向记者介绍说,十字街棚改涉及648户公房承租户,绝大多数属于D类危房,按规定是不能房改的,这次不仅“公变私”,给承租户一笔补偿款,还千方百计安排他们解决过渡期的住房。正是由于南昌棚改真正做到了让利于民,得到了棚改户的普遍拥护。

  ◎特事特办:为不能房改的危房开绿灯

  “公房说白了就是公家的房子,承租户向有关部门交租金,属于租住性质,要想取得处置权,必须进行房改。”刘志雄说,房改房也就是已购公房,承租户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将公房购买到自己名下。但是,棚改区648户公房中,绝大多数属于D类危房,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这种类别的房子是不能进行房改的。

  如果按政策套,没法办房改手续,承租户就拿不到补偿。但在这次棚改中,政府部门为这些原本不符合房改条件的承租户开了绿灯。

  “假如不帮这些承租户解决房改,他们拿不到补偿,以后住哪里就是个问题,我们为此专门向上级部门打报告,给这些公房承租户在房改上特事特办。”刘志雄说,这样做主要也是考虑到住十字街棚改区公房的人以困难弱势群体居多,居住条件差,给他们办房改手续,就可以享受棚改补偿,实现“居者有其屋”。

  刘志雄说,棚改区里办理了房改手续的公房,最低评估价都接近8000元/平方米。原本无法房改的危房,能够拿到“楼盘价”,承租户对此充满感激。

  ◎一心为民:给了补偿还帮解决住房

  1月8日下午,在十字街棚改指挥部内,来开会的刘志雄趁上卫生间的间隙,接待了公房承租户夏先生。夏先生和弟弟两家人“蜗居”在仅有20多平方米的公房里,此次棚改“公变私”,每家可拿到20多万元的补偿款,还是买不起房,为此夏先生找到刘志雄,要求帮解决住房问题。

  “你放心,等房改手续办下来了,我会专门写一个证明,让你们家优先享受公租房资格。”刘志雄的话,换来的是夏先生的连声道谢。

  刘志雄说,十字街棚改是改善居住环境的民心工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征迁户,政府不是给了补偿就不管了,条件困难的,有特殊情况的,还会设法帮他们解决住房问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廉租房、公租房上予以倾斜。

  ◎消除隐患:安全隐患没了心里也踏实

  实际工作中,刘志雄有他的一番体会:“棚改户都有自己的诉求,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我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代表政府形象,首先要做的就是耐心听他们说完,合理的我们帮人家争取到最大的好处,不合理的给出明确答复,不要让人家以为这里面有可操作的弹性空间。棚改户之间思想认识也有差距,一两次能说通的最好,说不通的就多沟通几次,让征迁户感觉我们工作耐心,做事公道,就一定会支持我们。”

  刘志雄多次进入棚改区,这里低洼危旧房集中的场景让他感到忧心。“棚改使安全隐患彻底清除了,我心里也踏实了。”

  从去年10月初入户宣讲起,3个多月刘志雄都在棚改区奔忙,再也没过一个周末,好几个晚上都是忙到凌晨2点才回家。他说,每当想到十字街成片危房将被楼房取代,居民能住上安全亮堂的房子,就觉得再苦再累都值。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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