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厚深入南昌法院指导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05.05.2014  17:58



座谈会现场




张忠厚讲话




刘邦琰讲话


        江西法院网讯    5月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深入联系点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地指导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了解“作风转变年”活动开展情况。张忠厚强调,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检验工作成效,力争让南昌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听取南昌中院和南昌县法院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汇报后,张忠厚对南昌法院前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称赞南昌法院在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特别是南昌中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严、深、广、实、真”,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南昌县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打折、有特色、求实效,这些都感受深刻。 

        针对下一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  张忠厚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党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基础,推动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认真真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二是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有关政法工作的相关论述,对法院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大启示意义。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认真学习并深刻体会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三是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立足审判,从公正司法、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逐项加以整改。四是要坚持领导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活动的重点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通过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对于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形成制度,通过制度加强管理;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检验工作成效,促进南昌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南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邦琰和该院全体班子成员,南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刚,以及南昌中院、南昌县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