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庭到宣判仅2分钟,南昌法院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5.08.2017  21:11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首批案件近日开庭。被告人当场认罪认罚,法官2分钟审结案件。南昌台记者王慧颖报道。

  (认罪认罚)

  (现场音)

  8月10号上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1号庭内连续审理了三起盗窃案,只用了短短6分钟,平均每起案件的审理用时两分钟左右。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黄飞介绍说,本次采用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案件:

  【录音:因为被告人是认罪认罚,可以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我们在庭审的时候进行了大量的简化。】

  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但办案流程及案件证据的审查却更加严格,为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法院还提供律师帮助,使他们对其行为以及即将受到的处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去年11月,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今年南昌成为试点城市之一。本次庭审,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黄飞法官说,这一制度大大提高了审案质量与效率。

  【录音:在确保他是所有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包括认罪认罚程序都是自愿的情况下,我们才会使用这个程序。他可以得到一个充分的法律帮助,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也肯定会给他一个从轻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