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海事启动入浙船舶专项安检

28.07.2016  17:33

为保障杭州G20峰会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关文件精神,南昌市地方海事局自8月1日起,全面启动对入浙船舶(仅航经浙江沿海的除外)实行专项安全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安全检查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9月10日结束。检查项目主要涉及AIS、VHF、船名标志及船容船貌、动力及操舵设备、船上人员、载运危险货物及防污染方面。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的船舶均需在开航前纠正并向海事部门申请复核,通过后方可开航。入浙船舶(仅航经浙江沿海的除外)船上人员应保持与上报的《入浙船舶船上人员信息报告表》一致,如果在专项检查后人员发生变更,船方必须重新申请专项安全检查。(汪莹 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