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消防支队曝光百货大楼“火患帽子”戴了16年

15.09.2014  12:38

 南昌消防支队曝光重大火患单位 南昌百货大楼“火患帽子”戴了16年

曾擅自改建大楼 此后年年“挂牌督办”仍难消除火患

    9月11日,南昌市消防支队曝光重大火患单位,南昌百货大楼又成为“座上宾”。9月14日,记者了解到,南昌百货大楼从1999年被列为重大火患单位以来,先后下发“重大火险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等,其间,南昌百货大楼“火患单位”这顶帽子一直未能摘除。

    南昌百货大楼创建于1958年,1997年原南昌百货大楼、南昌华侨友谊公司和南昌工业品贸易中心三家企业合并为南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南昌百货大楼未经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擅自将新楼、老楼、食品楼等7栋大楼连通,拼成一栋楼,总面积达5.5万平方米。

    由于楼体改建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也未得到相关部门技术性指导,改建存在火灾隐患。自1999年,南昌市消防支队下发第一件法律文书“洪消(监)1999第05号《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至今,南昌百货大楼火灾隐患屡次整改未消。

    “1999年至2008年,南昌百货大楼是南昌市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知情人士称:“2004年至2007年,南昌市政府每年为此专门召开会议,每次都保留了会议纪要,可是久拖未改。

    据介绍,2009年,南昌百货大楼投资600余万元对重大火患点进行整改。“花重金整改后,南昌百货大楼‘火患单位’没有消除。”南昌市消防支队相关人士介绍,南昌百货大楼隐患整改经常出现反弹,一是内部管理放松,二是大楼建设时间比较长,有些结构、分区等有缺陷,所以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新问题。

    南昌百货大楼此次列为重大火患单位主要原因是:商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超过规定距离的25%;高层建筑的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扑救作业;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此次获知南昌百货大楼又登重大火患单位名单,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南昌市商贸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南昌百货大楼消防整改的通知(洪商贸发[2014]119号)》,并派人跟踪督查。

    据参与督查的工作人员透露,南昌百货大楼成立了以董事长左井林为首的整治领导小组。“以前,南昌百货大楼应付督查也会出台类似的文件。”消防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据悉,南昌百货大楼这次整改需要投入上千万元,一纸通知能否消除其重大火患,仍是未知数。(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