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清理政府“红头文件”

17.07.2015  10:05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我市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本次清理工作至2015年8月1日结束。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因行政管理需要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清理的主体是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或者组织实施的部门。

  我市提出,清理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可以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尤其是行政相对人通过各种途径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清理工作结束后仍存在规范性文件违法的现象,保证清理工作的质量。(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