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清理整顿非法违规办学行为 6月底前完成

05.03.2015  11:05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5日电3月4日,南昌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违规办学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南昌非法违规办学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扰乱办学秩序。此次整治清理对象为:未取得南昌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和各类培训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合法学校擅自(即未经备案同意)设立的分支机构,已停止招生却未经审批机关同意恢复而擅自招生的教育机构;未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而擅自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各类广告等。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在每年6月底以前对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并逐一及时处理。清理整顿工作要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同时要妥善做好无证办学民办学校的学生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