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米大桥下火灾原因被披露 系电焊工无证作业所致现已获刑
今年3月18日下午,南昌生米大桥下发生火灾,26辆报废公交车被烧毁。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27日南昌讯(胡振艺 曾群 记者 陶望平)今年3月18日下午,南昌生米大桥下发生火灾,26辆报废公交车被烧毁。当天,消防部门向媒体通报了灾情,但对于起火原因并未提及。记者27日从东湖区法院获悉,之所以发生火灾,系当时一名电焊工未取得气割作业资格证,擅自操作气割作业,且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所致。近日,涉事电焊工已获刑罚。
今年3月18日14时左右,南昌红谷滩新区国体中心旁生米大桥下一报废车辆集中停放场发生火灾。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到达现场后,发现燃烧物为报废公交车,燃烧物已发生猛烈燃烧,经现场火情侦察无人员被困。经过消防官兵奋力扑救,火势于16时34分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共烧毁报废公交汽车26辆,过火面积900平方米。
27日,记者从东湖区法院获悉了这起令广大市民关注的报废公交车起火的原因。
2012年5月,南昌市某再生资源物资公司承接了南昌市公交总公司修理一厂待报废公交车的拆解零部件及旧件、报废件处理项目,并授权王某具体负责该项事务。
2014年3月18日,王某指派李某等5人前往南昌市生米大桥西侧桥下待报废公交车停车场,对待报废公交车进行气割拆解作业。
当日下午14时许,李某在对一辆待报废的双层公交车二层前排塑料座椅进行气割过程中,对作业现场因气割引燃的燃作物未有效进行防控,引发整车燃烧,大火迅速蔓延至周边停放的其他待报废车辆,导致26辆待报废公交车烧废,南昌市生米大桥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西引桥47#至53#墩间的桥墩、梁体、支座等构件严重烧损。
经依法鉴定,本次事故造成南昌市生米大桥损坏直接财产损失9721069.26元,赣A09303等26辆待报废公交车烧毁损失人民币158499元,共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9879568.26元。
被告人李某在知道自己未取得气割作业资格证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特种行业技能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操作气割作业,并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损失近千万元。
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