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电动车停止上牌?没这回事!

17.04.2014  11:35

“过了‘五一’电动车就不用上牌了,现在买不要紧。”昨日,有市民致电本报称,在南昌洪城路电动车销售“一条街”发现,不少品牌电动车商家称电动车“新国标”即将出台,南昌车管所目前已全面停止办理电动车上牌手续,并以此为由忽悠消费者购买超标车。

超标电动车依然卖得欢

在各个电动车店中,仍然可以看到很多“大个”超标电动车在售卖。在一家知名电动车品牌店,女老板向记者推荐一辆蓄电池标称电压为72伏的超标电动车,“这个电池耐用,充一次电可以跑200公里,车速可以跑50码!”

然而,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高于这一标准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不能上非机动车牌照。

“要出新规,电动车不要上牌”

女老板介绍说:“上牌已经停了几个月了,黄牌、白牌都上不了,可能要出台新规定,新规大概在‘五一’之后出来,到时候电动车不需要上牌,可以直接上路。”

之后,某电动车专卖店的老板则说道,近日江苏、湖北等多地媒体都有“由于之前电动车‘老国标’规定要求过于严格,江西省将于近期出台电动车‘新国标’政策”的报道出现。

车管所:没有接到任何相关文件


对此,记者致电南昌市车管所,对方解释,目前南昌并没有接到“电动车‘新国标’出台”的有关文件,商家以此为借口忽悠消费者购买超标电动车时,买家不应轻信,如违规行驶将面临处罚。驾驶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进入南昌主城区道路,可能因涉嫌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而受重罚:一是无牌上路行驶,罚款200元、记12分;二是“闯禁行”,罚款200元、记2分;三是无证驾驶,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警:卖超标车别只看眼前利益

南昌市交管局工作人员呼吁,超标电动车经营者不要只看见眼前利益,如购买者因为电动车超标而发生交通事故,经营者也要负连带责任,届时,损失将远远超出售卖超标电动车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