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真金白银”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11.09.2016  12:31

  “经认定的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可通过申报项目获得最多300万元的扶持资金……”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出台《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五个方面对南昌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了相关扶持政策,对推动全市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已筹集科技小巨人培育资金1000万元

  “今年,我市已筹集科技小巨人培育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培育和扶持一大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财政局企业处相关人员表示。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和产品产业化等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政府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并依据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经济社会效益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计划,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家企业从小巨人培育资金中获得的支持资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300万元。

  扶持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拨付。此外,为鼓励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规定,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为贷款利息的30%,补贴时间为1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补贴的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据了解,《办法》明确,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5亿元之间,其中主要产品收入应占50%以上,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上年度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其中: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企业应拥有授权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6件以上;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1项以上行业知名品牌;企业应有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经专家认定拥有高、精、尖技术或产品的科技型企业,视其水平可放宽条件。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辖区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企业申报书、企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企业申报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将组织评审并对合格的企业授予“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牌匾。

   开辟“绿色通道”助“科技小巨人”发展

  为了保障《办法》的落实,我市将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对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实施领导挂点、部门帮扶、政策聚焦、重点跟踪服务,对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全力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发展。

  据了解,我市还将组织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负责人到国内外重点高校进行高端培训,帮助他们开阔思路,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培育战略思维和技能创新能力。同时,搭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对接平台,组织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参加专业会展、技术研讨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通过各类媒体,加强企业的整体宣传,提升企业知名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此外,我市对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实施情况实行年报统计制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发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科技局。根据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考核办法,每个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半年后重新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格。我市要求,各地应把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做好日常监测和指导;建立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实施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运行监测,不断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努力开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胡军明 姜莉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