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稳定农资市场 不得用“优惠价”“最低价”误导消费者

01.03.2017  05:39

  春耕在即,为确保农药、化肥、农膜、种子等农资市场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日前,南昌市物价局发布《关于稳定农资市场价格的提醒告诫函》,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优惠价”“最低价”等夸张性词语。

  南昌市物价局提醒,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农资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

  此外,经营者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农资产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价格、计价单位等有关内容。经营者不得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不得使用一些误导性语言表示,如“优惠价”“惊爆价”“最低价”“超低价”“特价”等,价格表示要有比较、有依据,不能无从比较,随意性太强。

  南昌市物价局表示,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农资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记者陈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