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简化行政调解工作程序

12.09.2014  11:41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实习生陈羽报道:9月11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南昌市将简化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特别是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原则上都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据了解,简易程序的操作流程分别为简化调解方式、简化文书制作和简化案件核查机制。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适用一般程序: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权利义务不明确,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争议标的金额较大的;需要履行特定义务的;群体性纠纷或者纠纷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其他案情不适宜简易程序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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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