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适房上市细则年内出台 惠及2万多业主

12.04.2016  10:12

  南昌青云谱阳光家园经适房小区

  近日,本报接到多名读者反映称,他们2008年购买了青云谱区阳光家园小区经适房,按规定经适房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如今五年期限早已过了,但上市交易文件迟迟未出台。记者了解到,经适房曾让不少人实现安居梦,但随着生活条件改善,希望出售经适房置业升级的想法,成为越来越多经适房业主的新期许。

   讲述

   期待出售经适房换大房

  城南经适房阳光家园小区,共分为A、B、C、D、E、F六个区。据居民讲,该小区由南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开发建设,房源类型有还建房、经适房与商品房。熊民(化名)是A区11栋的业主,据他介绍,此处经适房是2008年签的合同,如今已经8年过去了,现在孩子大了,75平方米的面积有些不够用,家里还有老人,期待能出售这套经适房,再买套面积更大的房子,但经适房上市政策迟迟未落地。不仅如此,他至今仍未取得房产证,这让他们一家人很着急。  

  像熊民一样焦急等待的居民,在阳光家园小区还有不少。而据了解,南昌市共有经适房2万多套,分布在城东、城南等不同区域。显然,期待经适房上市政策落地的居民数量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市民提到的“5年期限”源自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指出,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在交清购房款基础上补缴相应价款,方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