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结伙作案40余万 乘车潜逃落入铁警法网

28.09.2014  20:53

人民网南昌9月28日电 (秦海峰 冯珂明)9月26日凌晨,南昌火车站派出所特巡三中队民警在广场岗点执勤时发现有两名男子从广场二号岗点进站,未携带行李,在例行检查中,其中一人的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并发现两人身上有多张他人身份证,民警随即进行进一步检查,在此过程中,民警发现两人神情紧张,话语表述矛盾,民警将两人带至执勤室后,从两人身上查出30克金条1块、10克金条1块、浪琴女士手表1块,少量外币,价值约2万余元。

经查,该两名男子分别叫胡某(男,22岁,广东韶山人)、包某(男,16岁,广东韶山人),从外地来南昌多日,伙同他人在南昌象湖城及周边地区多次作案,共盗取财物价值40余万元。当时两人准备凌晨乘火车潜逃离开南昌,被铁路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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