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综合治理瑶湖水生态 周边禁新建餐饮业

26.12.2014  10:50

    12月25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南昌市近期出台《瑶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瑶湖周边禁止新建排污企业、小作坊、餐饮业,通过2到3年的清淤、治污等工程措施治理,彻底解决瑶湖污染问题,使瑶湖水质全面达到Ⅳ类标准。

    ●2到3年力争水质全面达到Ⅳ类

    根据实施方案,南昌通过1年时间的整治,清除瑶湖周边的污染源。通过2-3年的清淤、治污等工程措施治理,彻底解决瑶湖污染问题,使瑶湖水质全面达到Ⅳ类标准。

    瑶湖周边禁止新建排污性企业、小作坊、餐饮业等行业。针对本辖区内已有的企业、小作坊、餐饮业,有环保审批手续的,能达标排放的,加强监管,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有环保审批手续,但未能达标排放的,限期必须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不直排瑶湖水系;无环保手续,但污水治理可以达标排放的,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即无环保手续,污水治理又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关停。

    按高新区、青山湖区、南昌县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范围,采取不同的措施对瑶湖周边及上游四干渠、六干渠、六干一支渠、总干渠和普庆寺沿线养殖进行整治。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一律搬迁、拆除;限养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实行严格限制,不得新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建设配套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可养区内要合理规划布局,养殖规模实行上限控制,不得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已有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建设配套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2018年瑶湖与艾溪湖、青山湖连通

    南昌市还将对昌东镇和麻丘镇临湖村庄实施有效的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改水改厕,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进行合理处理处置。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对瑶湖进行截污工程,瑶湖周边及上游所有排污管、渠全部实现截污,污水不能进入瑶湖。并对整个瑶湖进行分段分片清淤。湖体水采用人工生物浮岛净化技术,通过植物根系吸收、吸附作用,消减水中的氮磷等营养元素,达到净化水质的效果;采用人工湿地净化技术,通过湿地系统将水质净化。

    此外,未来还将利用瑶湖水面,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开发水上休闲旅游、运动与娱乐等相关产业经济。按照南昌市水系总体布局,在2018年12月底前,通过建立瑶湖与南塘湖、南塘湖与艾溪湖、艾溪湖与青山湖、青山湖与玉带河等五条河段横向连通,使瑶湖水体可以交换、活化。

    文/实习生刘慧萍 舒香荣 记者陈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