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扶持南昌绿谷“两区一廊”示范工程建设

11.10.2016  17:07

  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快推进南昌绿谷“两区一廊”示范工程建设(以下简称“两区一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市制定了《关于扶持南昌绿谷“两区一廊”示范工程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将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鼓励在“两区一廊”创新创业。

   引导产业向“两区一廊”集聚

  我市将对在“两区一廊”范围内,新引进的建设周期两年、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对项目建设发生银行贷款的,按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年期贴息支持;对项目建设未发生银行贷款的,以其两年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发票额的一半视同银行贷款,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年期贴息支持。

  同时,对新入驻“两区一廊”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从事现代农业发展的企业,投产运营后年销售、营业额(以市直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首次分别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为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我市将对符合“两区一廊”产业发展规划且新建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核准时,取消固定资产投资能评、环评前置审查(国家规定需环评前置审查的项目除外),实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加急快办。

  同时,我市将对建成并投入使用,每亩投入生产性设施40万元以上的智能温室、滴灌设施、农产品溯源系统等智慧农业技术设施,按每亩给予5万元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对在“两区一廊”内新建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的企业,符合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条件的,经审核,可优先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鼓励在“两区一廊”创新创业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鼓励在“两区一廊”创新创业,支持帮助“两区一廊”范围内兴办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为市级示范社、示范场,并优先向省推荐。同时,鼓励高等院所、科研院所在“两区一廊”建设农业创新创业载体,对新建的创意、智慧、循环农业平台,经市农业、科技部门认定后,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30万元至5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为农业领域创客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的“星创天地”,经市农业、科技部门认定后,根据其平台规模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资金补助。对在“两区一廊”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可按照一年土地租金,一次性给予50%补助。对进入“两区一廊”范围内从事农副产品电子商务的企业,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打造村镇建设示范样板

  我市还提出,市级特色小镇项目资金优先向“两区一廊”倾斜,重点支持溪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打造建设发展。对“两区一廊”范围内未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村点优先支持安排新农村建设点计划,争取在两年内实现新农村建设全覆盖;对“两区一廊”范围内凡是符合中心村、“五位一体”示范村、新户型示范村申报条件的村点,优先予以支持安排解决计划指标;将“绿谷”沿线可视范围内且未进行过通道“五化”整治的村庄,优先列入全市通道“五化”整治计划予以整治提升。

  我市还将对“两区一廊”范围内符合植树造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规划建设要求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安排解决计划指标。

   整合资源要素建设“两区一廊

  我市要求,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两区一廊”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两区一廊”建设及相关政策的奖励、补助和配套。整合农口相关资金,集中用于“两区一廊”范围内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在坚持“先建后补”原则的前提下,按项目建设进度给予支持。

  同时,我市将整合市级特色小镇、县域经济“二十条”的建设用地政策,集中用于扶持“两区一廊”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两区一廊”涉及范围内的县区财政出资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两区一廊”范围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融资,扩大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