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职校少年“偷机”上瘾 两月窃20部用不了送朋友

22.07.2015  10:54

为盼子成才,上饶玉山的刘先生将初中毕业的儿子小刘送到南昌读职校。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乖巧、诚实的儿子会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变成一个手机"大盗" 。

日前,南昌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小刘送上法庭。21日记者获悉,当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寝室失窃竟是内贼所为

去年9月1日是南昌某职校开学的第二天。当日下午5点半,住在学校寝室的小詹吃完饭发现,自己放在床铺上的手机居然不翼而飞。

小詹清楚的记得,出去吃饭的时候,同学刘某在寝室。他连忙问刘某及其他同学,刘某和同学都说不知道。对此,小詹怀疑是刘某所为,因为吃饭短短一个来小时就刘某在寝室。

过了两天,小詹乘大家都去上体育课,偷偷溜回寝室,打开刘某的柜子,结果发现自己的手机果然在柜子里的包里。气愤的小詹立马将此事报告了班主任,班主任找到刘某谈话,问明情况后对刘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考虑到刘某认罪态度较好,又不满16周岁,班主任只是对刘某进行了一番教育。

屡盗手机成瘾两月十余部

自被班主任批评后,刘某稍微收敛了几天,但喜欢手机游戏和新手机的刘某一直按耐不住内心的冲动。去年9月下旬,他开始到别的寝室作案,专门寻找未锁门且没有人在的寝室,偷偷溜进去,见正在充电的手机就偷走。慢慢的,他发现许多同学会将手机拿到教学楼充电,于是他开始在教学楼寻找目标。

据其供述,自他进入学校到案发,已经偷了共12部手机,这些手机全部是在教室、寝室充电的时候偷走的。12部手机有些甚至破损。偷到手机后,他未卖掉,而是将手机卡取出,作为自己使用,而多余的手机藏匿在自己的包中,以便换着用。

当公安人员、检察官等办案人员问其为何偷手机时,他一言不发,直到法庭庭审时,他才说手机好玩。其父告知检察官,刘某喜欢手机,家里自他来南昌读书已经买了两个给他,不知道他还会去偷。